工程监理委托前的工作
1.制定监理大纲。监理大纲是监理单位在投标前编制的项目监理方案行文件。它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,起着承包监理任务、保证监理中标的作用。
2.签订监理合同。建设监理的委托和委托本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,服务于双方的共同利益。
依法签订的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在监理委托合同中,必须确认双方对所讨论的问题的理解,以及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理解不一致而引起的各种合同纠纷,或因理解和理解不一致而引起的解决方案,更换员工或其他不可预见事件的处理方法。
工程监理委托后的准备工作
1、决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,成立项目监理组织。在项目监理准备阶段,监理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职称和能力的总监理工程师,根据项目规模、性质和业主对监理的要求,全面负责项目的监理工作。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内向监理单位和外向施工单位。
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具体领导下,成立项目监理小组,根据签订的监理合同制定监理计划和具体实施计划,看展览监理工作。
2.熟悉项目情况,收集相关资料。反映项目特点的资料主要包括:项目批准、规划部门关于规划红线范围和设计条件的通知、土地管理部门关于土地使用批准、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、项目地形图、项目勘察、设计图纸及相关说明;反映当地工程建设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,当地关于工程建设应缴纳相关税费的规定,当地关于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,当地关于工程建设实施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,当地关于工程建设招标制度的有关规定,当地关于工程成本管理的有关规定等。反映项目所在地区技术经济状况的数据包括:气象数据、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数据、交通运输相关的能力、时间和价格数据、供水、供电、电力、电信等